公告日期:2016-11-02
公告编号:2016-022
证券代码:835514 证券简称:雅荷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西安雅荷易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传闻简述
(一)传播中介
传播时间:2016年10月31日
传播方式:网络
报道传闻媒体:网络媒体
(二)传闻内容
2016年10月31日,三秦都市报A08版刊登了题为《“雅荷”
7.6元“荷花”6.5元:两小区同一物业 取暖费为啥有“差价”》的
有关报道(数字版链接如下:
http://epaper.sanqin.com/sqdsb/20161030/html/page_07_content_001.htm),主要内容是:“雅荷”和“荷花”是同一个小区,同一个物业管理单位,暖气费用收取标准不一致。凤凰网、今日头条等媒体转发了该报道。
二、澄清声明
(一)传闻事项属实情况
公告编号:2016-022
该报道与“西安雅荷易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雅荷科技”无任何关系。
(二)董事会核查情况
鉴于上述提及的“雅荷”与公司名称“西安雅荷易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证券简称“雅荷科技”相似,报道中提及的“物业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一致,报道中提及的相关小区所在地与公司业务范围同在西安市地区。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报道中的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报道中提及的“雅荷鑫苑小区”、“雅荷小区”及“荷花小区”非公司在管小区。
2.报道中提及的“物业管理单位”非公司,公司未为报道中提及的两个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公司能够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物业管理服务。
(三)传闻报道不实的说明
综上所述,上述报道内容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公司在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存在报道中所描述之行为。
(四)郑重提醒
网站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16-022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平台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
西安雅荷易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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