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0
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4日10:00—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上海兴电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和项莲发行不超过550万股(含本数),拟向不确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50万股(含本数),发行对象均按10.50元/股进行认购,共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万元(含本数),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24)。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增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已确定的发行对象上海兴电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项莲签署《定向增资协议》,该协议对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约定,不存在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反稀释等特殊条款。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仁珠先生与所有发行对象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了股份回购权、股份随售权等特殊条款,前述义务的承担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未作为前述特殊条款的义务承担主体,相关特殊条款的约定未违反《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补充协议》模板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
不确定对象的协议内容与确定对象的协议内容一致。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黄仁珠先生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发行有关议案内容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有权对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作出非重大调整(重大调整的认定标准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规定执行);
(2)批准、签署和准备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承诺等;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相关事宜;
(4)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结果,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5)聘请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
(6)因股票发行备案的反馈要求,修改或删除特殊投资条款;
(7)确认尚未确定的发行对象,并签署协议等相关文件;
(8)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9)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审议《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制定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内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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