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5
公告编号:2020-038
证券代码:835503 证券简称:清之光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山东清之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2 月 21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为庆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议案
公告编号:2020-038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要求及长期战略规划,经董事会审慎考虑,拟主动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详见 2020 年 12 月 25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
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妥善处理异议股东(如有)所持公司股票,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异议股东及异议股份进行登记、参与相关的回购细节谈判、组织实施相关的股权回购事宜等。 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披露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0-038
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
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申请文件;
(3)负责对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做出相关安排;
(4)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一切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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