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凯:【2019】第100号关于对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回复)
清之光资讯
2019-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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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9-18

山东力凯:【2019】第100号关于对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回复)
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问询函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力凯”)于 2019年 8 月 30 日收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转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部《关于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19】第 10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山东力凯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步落实,现将问询函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说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半年报的具体原因,并结合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董监高履职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具备披露半年报的能力。

回复:(1)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半年报的具体原因:由于山东力凯前财务负
责人栾瑞燕女士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及董事职务(公告编
号:2017-050),截至到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董事会一直未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及财务负责人。公司信息披露员冯娜女士已多次函告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与董事会并督促他们尽快委派财务负责人开展 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部分的编制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董事会尚无明确的结论性意见,致使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相关人员负责编制 2019 年半年报。

(2)董、监、高履职情况:山东力凯信息披露员冯娜女士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当日已将《问询函》转发公司董事长黄栋梁先生和董事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会尚未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给予说明答复,而且公司董事长黄栋梁先生以辞职为由,拒绝回复。

所以就目前公司董、监、高的履职情况来看,山东力凯不具备披露半年报的能力。

2、说明截至目前半年报披露的进度、预计披露时间、为保障披露半年报已采取的措施以及后续安排。

回复: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董事会一直未聘任财务总监和财务负责人,山东力凯目前没有具体负责人开展 2019 年半年报内容编制工作,无法预估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目前公司信息披露员冯娜女士正积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黄栋梁先生沟通,期待董事长或董事会尽快组织人员编写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并予以披露。

3、说明是否曾计划、审议过主动终止挂牌事宜,在终止挂牌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异议股东未解决或无法解决的争议和纠纷。

回复:截至目前,山东力凯未曾计划、审议过主动终止挂牌事宜,因此,不存在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亦不存在与异议股东未解决或无法解决的争议和纠纷。
4、说明如被强制摘牌,公司拟采取的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后续股份转让的途径和具体安排。

回复:如若山东力凯被强制摘牌,公司会积极联络公司的中小股东,安抚股东情绪。如有投资者要求股份转让,公司会积极寻找有意向的投资者,协调相关股份转让事宜,以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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