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尚网络: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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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8 21: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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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5498 证券简称:因尚网络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深圳市因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因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因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召集、召开并充分行使其职权,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因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关系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公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大会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上且金额在 2000 万
元及以上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重大融资事项;
(十五)审议关联自然人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且 300 万以
上的关联交易事项或者关联法人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上且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六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规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请求当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计算。

第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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