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8
证券代码:835496 证券简称:德林荣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神木德林荣泽能源运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神木德林荣泽能源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神木德林荣泽能源运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与权限,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与表决程序,保障监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神木德林荣泽能源运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神木德林荣泽能源运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专门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实施监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监事行为及监事会召集、召开、决议程序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末清偿;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离职,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监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六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监事会应当在收到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两日内披露相关情况。
除下列情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一)监事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但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七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监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离职,应向监事会办妥相关的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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