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5483 证券简称:中大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条款内容
第二章经营范围
设立党的组织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在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由党组织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第二条 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委由 5-7 人组成,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同一人担任,党员高管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第三条 公司党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
公告编号:2023-019
责任人,党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第四条 公司党委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第五条 党委研究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事项;
(三)按照管理权限决定企业人员任免、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群团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由党委研究决策的事项。
第六条 党委参与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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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由党委参与决策的事项。
第七条 党委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党委会先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党组织发现董事会、管理层拟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党组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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