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5476 证券简称:ST 金科资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 年 6 月 29 日,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与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许昌市建安区新元街道办事处龙泉街小学改造项目签订建筑垃圾收集处置协议,交易标的为建筑垃圾收集处
置费用,工程量约 30,000 立方米,单价为 27 元/方,总价款预计 810,000 元,最
终价款以双方结算时发生的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2022 年 8 月份,工程结束,确认实际工程量为 28,926 立方米,单价为 27 元
/方,实际工程总价款共计 781,002 元。
2、2023 年 1 月 7 日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
与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八一路东延项目签订建筑垃圾收集处置协议,交易标的为建筑垃圾收集处置费用,工程量约 76,192.33 立方米,单价为 31.04 元/方,工程总价款预计 2,365,009.92 元,最终价款以双方结算时发生的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均为: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胡哲、许鹏、刘琪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3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许昌市市辖区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 7 楼
注册地址:许昌市市辖区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 7 楼
注册资本:500,000,000
主营业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资产评估;物业管理;养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
法定代表人:徐建正
控股股东:许昌市财政局
实际控制人:许昌市财政局
关联关系: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建明、股东李福安、李晏冰、陈建喜、菅伟明所持股份的托管单位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双方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许昌市建安区新元街道办事处龙泉街小学改造项目签订建筑垃圾收集处置协议,交易标的为建筑垃圾收集处置费用,
工程量约 30,000 立方米,单价为 27 元/方,总价款预计 810,000 元,最终价款以
双方结算时发生的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2、公司与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八一路东延项目签订建筑垃圾收集处置协议,交易标的为建筑垃圾收集处置费用,工程量约 76,192.33 立方米,单价
公告编号:2023-033
为 31.04 元/方,工程总价款预计 2,365,009.92 元,最终价款以双方结算时发生的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及财务状况具有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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