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7
公告编号:2017-041
证券代码:835469 证券简称:龙友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龙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引发<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
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三)变更原因
公告编号:2017-04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于2017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龙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于2017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龙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告编号:2017-041
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十一条“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因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已计入营业外收支,故前述新修订准则的采用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龙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深圳龙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龙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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