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4
公告编号:2017-13
证券代码:835456 证券简称:维科电池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4月9日上午9时
结束时间: 2017年4月9日上午11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13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宁波保税区港西大道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12。
2、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12。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 公告编号:2017-13
署的授权委托书。5、办理登记手续,可现场、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4月9日上午9时前。
(三)登记地点
宁波保税区港西大道 5 号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周一君
联系电话:0574-86822356
传真:0574-86822355
地址:宁波保税区港西大道 5号
(二)会议费用:交通等与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文本
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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