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12
公告编号:2017-003
证券代码:835444 证券简称:铭龙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铭龙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拆入:(1)公司为资金周转,2016 年累计向关联方浙江铭龙塑
胶有限公司(简称“铭龙塑胶”)拆入资金33,820,000.00 元,其
中1,500万元为2016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1,882
万元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浙江铭龙塑胶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建华持有其50.86%
股权,公司股东铭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14%股权,构成关
联关系;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 1月 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7-003
《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建华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四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
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浙江铭龙塑胶有限 桐乡市经济开发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朱建华
公司 区屠甸分区
(二)关联关系
详见本公告“一、(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资金周转,2016 年累计向关联方浙江铭龙塑胶有限公司
(简称“铭龙塑胶”)拆入资金33,820,000.00 元,其中1,500万
元为2016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1,882万元为偶发
性关联交易。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未计息,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性
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系为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率,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为公司现阶段更好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持。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促进 公告编号:2017-003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而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过程中必要且将持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
《浙江铭龙基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浙江铭龙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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