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835428 证券简称: 美邦环境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昆山美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昆山美邦环境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昆山美邦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制定本章程。 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经董事会决议确认担任重要职务的其 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经董事会决议
他人员。 确认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采用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的形式。
第十四条 本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公司股票由公司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后生 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效。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
出决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出决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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