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35419 证券简称:哟哈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哟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张霓于2019年01月25日与北京哟哈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垫资协议。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张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37.42%。张霓与北京哟哈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垫资协议,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18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张霓与子公司签订垫资协议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告编号:2018-016
2、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张霓回避表决。
3、上述关联担保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张霓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 - -
(二)关联关系张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
长,持有公司股份37.42%。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07月,沈阳本尼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尼商贸”)接受北京哟哈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哟哈互动”)委托,
就向哟哈互动提供赛事定制商品达成口头协议,并于2018年07月
04日向本尼商贸支付预付货款1,920,000.00元;后由于本尼商贸未能向哟哈互动提供定制商品且拒绝返还已支付货款,2019年1月4
日,哟哈互动委托北京重典律师事务所李小伟律师向沈阳浑南区法
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1,920,000.00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已通过沈阳浑南区法院对本尼商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银行存款160余万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本公司股东张霓于2019年01月25日与北京哟哈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垫资协议,约定1、甲方自愿筹款1920000元,于2019年2月1日汇至乙方账户;2、乙方应当在法院判决下达之日后,且收到本尼商贸还款后3个工作日内,以其收到的金额向甲方返还,并返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3、对于法院判决返还金额小于1920000元的部分,乙
公告编号:2018-016
方无任何责任向甲方补偿;4、若后期无法通过诉讼将款项追回,甲方个人以先行偿付的1920000元对该事项承担责任。该笔垫资款已于2019年02月01日分两笔汇入北京哟哈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账户。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关联方自愿为子公司提供垫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为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霓自愿为子公司提供垫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哟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哟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