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物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润丰物业资讯
2018-08-29 15: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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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29


证券代码:835411 证券简称:润丰物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8月30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将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普通投票制,即每股一票表决权。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以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五名。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二)提名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推荐人选数量超出5名,则将在股东大会中按照投票情况决定最终董事人选。

(四)董事候选人应出具书面声明,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属于全国股转系统《关于发布<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6]94号)所规定的联合惩戒对象;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果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果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8年9月14日16:00前将相关文件亲自送达或邮寄(具体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并经指定联系人确认签收方为有效。请相关推荐人合理选择送达方式,按时送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贞兴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632655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东一门润丰集团总部大楼会议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2
附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2、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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