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31
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35411 证券简称:润丰物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水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各项提案逐项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郑州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5月31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披露的《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郑州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告编号:2017-021
回避表决: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已于2017年5月31日股权受让方吴东跃、魏
新安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吴东跃、魏新安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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