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天物联:董事会制度
意天物联资讯
2023-01-31 16: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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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31


证券代码:835405 证券简称:意天物联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意天物联网股份(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01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
天物联网股份(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意天物联网股份(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意天物联网股份(上海)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地位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
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组成人数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七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八条 定期会议的议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九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 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和通知

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2 日通知参会人员。

董事会召开定期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和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和(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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