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0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835401 证券简称:杭摩集团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远东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
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拟签署《融资租赁合
同》相关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杭摩科技新材料(阜阳)有限公司以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晓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合同概述:
(1) 买卖标的物:机器设备
(2) 融资金额:RMB40,000,000.00 元(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3) 租赁期限:共 24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4) 交易内容:公司为融资,将合法拥有的设备出售给远东租赁,并以
售后回租的形式由远东租赁回租给公司使用。
(5) 关于本次融资租赁的具体事宜以公司与远东租赁签订的最终合同
为准。
(6) 本次融资租赁的交易方远东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42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计通过
了《与远东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公司为接受关联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因此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适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可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
产、优化资产结构。本次售后回租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综合流动资金周
转,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本次交易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对资产(即租
赁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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