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1
公告编号:2017-012
证券代码:835400 证券简称:宜丽环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宜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清祥路一号宝能科技园宝创大厦 B座 11 楼深圳市宜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少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 2017年8月4日发出,满足召开股东大会应提前15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7-012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7,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相关股东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向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股东
吴少勇、陈汉鸿为公司上述借款行为提供担保,担保类型为连带保证责任。相关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应回避表决,故无法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适用回避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需要,决定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告编号:2017-012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宜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深圳市宜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