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5398 证券简称:泰通农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樊文烈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4人。
董事林兵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董事孙旭生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董事赖盛群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6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予总经理收购出售资产决策及办理权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应公司的经营及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予总经理:
1、审批、决策公司在一年内处置的资产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的收购、出售资产办理权限。
2、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收购、出售资产事宜,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收购、出售资产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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