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4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835398 证券简称:泰通农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公司住所:东 《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公司住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科苑11号 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十路七号
楼第二层。” 粤港金融服务外包基地高层研发楼1305室。”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科苑11号楼第二层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十路七号粤港金融服
公告编号:2018-020
务外包基地高层研发楼1305室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是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商业
模式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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