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5395 证券简称:国泰人防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国泰人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2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国泰人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于2016年2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南京国泰人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
公司募集资金缴款户于2016年2月26日分别收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入的投资款2,421,000.00元、2,421,000.00元、2,421,000.00元;2016年2月29日收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入的投资款7,263,000.00元;2016年3月1日收到北京天星文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款4,642,000.00元,共收投资款19,368,000.00元。2016年 3月17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16)D-0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年 3月1 日止,公司已收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星文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19,368,000.00 元,认购公司增发股份800,000.00股。
2016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国泰人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2016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6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9月7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6】6842号《关于南京国泰人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确认公司发行股票800,000股。
公司于2016年9月11日将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19,368,000.00元转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6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使用完毕,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现有的公司制度规定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公司2016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9,368,000.00元,存放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为8110501013100509884,公司已于2016年8月
15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在未取得股份登记函前提前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投资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2016年定向发行募集资金1,936.8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2017年度,公司按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货款及税款。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2016年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9,368,000.00
二、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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