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6
公告编号:2018-006
证券代码:835390 证券简称:瑞宝生物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云南瑞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5月28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公告编号:2018-006
经营》的通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
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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