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宁格: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法宁格资讯
2017-04-11 16:03: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11

公告编号:2017-004



证券代码:835385 证券简称:法宁格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南京法宁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5月5日10时



结束时间:2017年5月5日11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04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会秘书程炎娟



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丁峥、王鹤



(七)会议地点:南京法宁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 公告编号:2017-004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4日上午9时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董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程炎娟



电话:025-68153688



传真:025-86606309



电子信箱:hrxzfwzx@feininger.cn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工业集中区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南京法宁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