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16
公告编号:2016-010
证券代码:835385 证券简称:法宁格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南京法宁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南京法宁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小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告编号:2016-010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法宁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法宁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南京法宁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1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