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5379 证券简称:大凌实业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涉及诉讼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收到法院传票,深圳市净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告)与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35,091.13元的财产。2018年10月17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做出“(2018)粤0112民初613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开发区支行活期存款结算户(账号:82210154740002572)335,091.13元,公司已与告达成和解协议。2019年2月27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2018)粤0112民初6137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公司分三期向原告支付货款376,485.12。本案暂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未及时关注,导致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补发《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公司对延迟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公告编号:2019-009
露细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与培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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