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凌实业: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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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5 21: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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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5379 证券简称:大凌实业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10:00-上午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19-008
3.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陈平、戚子慧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情披露在股转公司官网http://www.neeq.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披露在股转公司官网http://www.neeq.com.cn;公告编号:2019-003
(三)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情披露在股转公司官网http://www.neeq.com.cn;公告编号:2019-007
(四)审议《关于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需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现公司董事会依照2018年的实际工作内容,制定《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2018年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稳健性原则,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需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现公司监事会依照2018年的实际工作内容,制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九)审议《关于监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情披露在股转公司官网http://www.neeq.com.cn;公告编号:2019-006


公告编号:2019-008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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