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5
公告编号: 2017-052
证券代码:835324 证券简称:浙东铝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浙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原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
上海浙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东铝业或公司”)原控股股东为宁波浙东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东建材”),邱兴祝持有浙东建材股权为70%,邱风雷持有浙东建材股权为10%;实际控制人为邱兴祝、邱风雷父子(以下简称“邱氏父子”),认定依据如下:
截止2017年6月15日浙东建材持有公司1,500.00万股股票,
占公司 2,055.00 万股总股本的比例为 72.99%,同时邱风雷直接持
有公司股本的比例为 16.79%,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因
为邱氏父子持有的公司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始终保持着对公司的绝对控制。
综上所述,截至 2017年6月15日,浙东建材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邱氏父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017年6月15日,邱兴祝与邱风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邱兴祝
公告编号: 2017-052
将其持有浙东建材70%的股份转让给邱风雷。本次权益变动后,邱风
雷持有浙东建材8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本的比例为58.39%,直
接持有公司股本的比例为 16.79%,间接和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本的
比例为75.18%,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因此,本次转让完成后,浙东建材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邱风雷为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邱风雷一人后,对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后,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上海浙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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