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瑞信:公司章程
摘牌九瑞资讯
2021-12-01 18: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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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01


成都九鼎瑞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九鼎瑞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成都九鼎瑞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成都九鼎瑞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成都九瑞数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
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 10 栋 6 层 603、604-2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82.3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罗蛟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各方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者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利用本地条件和相关优势,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多方位发展,使公司实力不断壮大,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利益,为本地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测绘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六条 全体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以其所持有的原成都九鼎瑞
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购公司股
份,净资产折股 2400 万股份,其余进入公司资本公积金。注册资本
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

序 发起人名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持股数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号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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