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驱动人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驱动人生资讯
2017-12-26 16: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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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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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1571

当事人:

深圳市驱动人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驱动人生) ,

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A 栋 1

单元 19 楼。

曹桂虎, 男, 1974 年 8 月出生, 时任董事长。

郭保保, 女, 1989 年 11 月出生, 时任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

露负责人。

经查明,驱动人生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驱动人生申报日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出函日为 2015 年 12

月 17 日,挂牌日为 2016 年 1 月 8 日。

2015 年 5 月,深圳市福田区文化体育局对公司出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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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深福文罚字[2015]第 256 号),认定公司运营国产

网络游戏未在上网运营之日起 30日内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履

行备案手续,对公司罚款 2,000 元。 上述事项未在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披露,挂牌后方进行补充公告。

驱动人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第四条、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披露行政处罚相关事项, 时任公司

董事长曹桂虎、董事会秘书郭保保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深圳市驱动人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

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深圳市驱动人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曹桂虎、

董事会秘书郭保保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深圳市驱动人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曹桂

虎、董事会秘书郭保保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5 个转让日内向

我司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违规

事实和性质的深刻认识、 对相关规则的正确理解、 整改措施和

行为保证。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转让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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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

2017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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