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新材:江苏剑桥颐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金禾新材资讯
2023-05-16 15:33:5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5-16


江苏剑桥颐华(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2023)苏剑苏律意字第0008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中国·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 500 号国贸大厦 12 楼

电话:+86 (512) 63426666 传真:+86 (512) 63426662

12th Floor, International Trade Tower, No.500 Kaiping Road, Wujiang, Suzhou, PRC, 215200
T.+86 (512) 63426666 F.+86 (512) 63426662


江苏剑桥颐华(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3)苏剑苏律意字第 0008 号
致: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剑桥颐华(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苏峰、胡思齐律师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于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就本次股东大会事宜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对于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等材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与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基于前述声明,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