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0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5290 证券简称:正旭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2.10 元/股,共发行普通股 22,5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7,25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建设、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4 月 29 日出具
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40100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04
月 27 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募集资金 47,250,000.00 元。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股转
系统函[2020]940 号《关于对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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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议的函》,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06 月 10 日起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二、(八)3规定:发行人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符合《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开始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募集资金余额
(元)
中国交通银行焦 4181 5999 9011 47,250,000.00 1,987,690.25
作迎宾路支行 0000 2814 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为本次发行在中国交通银行焦作迎宾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户账号为 4181 5999 9011 0000 2814 6,上述专户并未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2020 年 05 月 11 日,公司与中国交通银行
焦作分行、东北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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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为 45,133,309.43 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1,987,690.25 元。
具体使用与专项账户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47,250,000.00
减:发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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