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莱: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贝特莱资讯
2017-09-08 15: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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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08

公告编号:2017-051



证券代码:835288 证券简称:贝特莱 主办券商:广发证劵



深圳贝特莱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10:00



结束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12: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17-051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黄华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其他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 2017年9月25日上午9:00至10: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中区软件园一期4栋403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少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中区软件园一期4栋403室



联系电话:0755-86182366



公告编号:2017-051



传真:0755-26741889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无需支付费用,出席会议股东代表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 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贝特莱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贝特莱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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