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山东梅珑体育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2220004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2220004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东梅珑体育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珑体育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亚会审字(2024)第 02220059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导致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梅珑体育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 15,206,600.21 元,占公司期末实收股
本的 116.97%,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570,625.29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梅珑体育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十七条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鉴于不确定性潜在影响的重要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为了使财务报表实现公允反映,管理层有必要适当披露该不确定性的性质和影响,则表明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第十八条规定,“如果认为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适合具体情况,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一)财务报表是否已充分披露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应对计划;(二)财务报表是否已清楚披露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由此导致被审计单位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和清偿债务”;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
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规定,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符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但该事项不会导致我们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中进行说明,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关注。
三、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涉及事项对梅珑体育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
四、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性规定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梅珑体育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2023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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