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1
公告编号:2023-038
证券代码:835282 证券简称:梅珑体育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梅珑体育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原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13 日,本次交易收购人杨建辉与山东梅珑体育文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梅珑体育”或“标的公司”)股东宋昊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宋昊将 1,316,250 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0.125%)的表决权委托给杨建辉
行使。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023 年 11 月 20 日,本次交易收购人杨建辉与交易对手宋昊签署了《表决
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就《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生效条件,《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关系等事项进行了补充约定。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基本内容
甲方(委托人):宋昊(身份证号码:370102197210******)(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人):杨建辉(身份证号码:372321198707******)(以下简称“乙方”)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自甲方、乙方签字后且甲方、王梅将其持有标的公司股份中的非限售股(10,383,750 股)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生效。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存在以《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有效履行为前提。《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内,如《股份转让协议》和
公告编号:2023-038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解除或终止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也相应自动终止。
三、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表决权委托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表决权委托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共同构成本次收购的全套文件。
四、本补充协议条款如与《表决权委托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除此之外,《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其余条款完全继续有效。
五、本补充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山东梅珑体育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