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835272 证券简称:凯基生物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凯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凯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凯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货
币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用流程,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强化资金收支的内部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
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证券发行募集的资金还需要遵守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
第二章 授权与审批
第四条 公司实行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双线控制并最终由有权审批机构
审批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任何一项货币资金支出都必须分别经过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审核。业务部门的审核是指包括主管、部门经理等在内的各级业务人员,按照规定的额度权限,对货币资金支出所对应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的审核。财务部门的审核是指包括财务审核人员、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在内的各级人员,按照规定的额度权限,对货币资金支出相关财务票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进行的审核。
(二) 公司运用资金涉及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1、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4、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5、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 签订许可协议;
11、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2、 销售产品、商品;
13、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14、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15、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16、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三)公司资金支付的最终审批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内部规定确定,审批人应严格按照授权批准制度规定的权限范围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第三章 现金的管理
第五条 财务部门必须保证现金的安全及现金付款的合理性,依法支付
现金。
(一) 现金,指存放在公司并由出纳员保管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和
各种外币。
(二) 出纳负责库存现金的管理,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任何个人
不得扣押或无故占用公司现金。
(三) 会计人员在审核现金付款业务时,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和限定库
存现金的使用范围,各类付款业务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尽量减少现金支付。
(四) 严禁公款私存,或未经审批用公款从事其他经营、金融活动;严
禁挪用公款;不许坐支现金。
(五)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应当对库存现金进行
限额控制(一般以不超过三天现金流量为上限)。现金出纳员严格按财务部门制定的用款计划,对现金的提取做相应的控制,做好提取的时间、用款额的控制,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六) 现金实物管理与盘点。现金必须存放在独立保险柜中,出纳员
应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并保证和账面核对相符,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的收付,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现金出纳员不得接收任何单位及个人的白条来充抵库存现金。财务部门应不定期(每月最少一次)对库存现金进行突击盘点;每月底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现金结账后,财务部门必须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及时出具盘点报告。现金盘点报告由监盘人签字确认。负责盘点的人应经常调动。当发现账实有不符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以决定处理方法。
第六条 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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