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9
公告编号:2019-001
证券代码:835271 证券简称:大阳股份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需要,为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及《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公司拟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申请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9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阳股份,证券代码:835271)自2019年1月10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公司暂停恢复转让的最晚时点为2019年4月9日。
公告编号:2019-001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