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5
公告编号:2018-001
证券代码:835271 证券简称:大阳股份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大阳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附件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田守文先生主持。
二、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人选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认为下述现任董事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认为本次换届选举董事人选:
提名田守文、孙丽萍、张继海、田岩、刘树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田守文、孙丽萍、张继海、田岩、刘树春已接受提名。董事任期三年。
公告编号:2018-001
其中,关于提名田守文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票数为5 票,
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经查,该候选人不是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关于提名孙丽萍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票数为5 票,反对
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经查,该候选人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关于提名张继海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票数为5 票,反对
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经查,该候选人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关于提名田岩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票数为5 票,反对票
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经查,该候选人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关于提名刘树春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票数为5 票,反对
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经查,该候选人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就任之前,原董事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8-001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就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公司定于2018年2月9日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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