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公告编号:2017-003
证券代码:835271 证券简称:大阳股份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 4月 24日下午 2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年 4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告知全体监事,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守强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企业的经
营情况编写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
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
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
情况,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
务状况。
2、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16 年,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工作有序运行。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天津市大阳光大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16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
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政策导向,结合行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 2017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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