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4
公告编号:2020-034
证券代码:835270 证券简称:华软新元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华软新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华软新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9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9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北京华软新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5 号院 2 号楼 2 层 106 室
张斌,华软新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郑秀莉,华软新元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资金占用。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 10 月 28 日,华软新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斌告知公
司供应商将公司从银行借入的原采购资金转入张斌的个人账户及其指定账户。张
公告编号:2020-034
斌通过上述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日最高余额为 4,687,000 元,占公司 2018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83.07%。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尚有 1,389,148.71 元(含利
息)未归还。
华软新元未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后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进行补充披
露。
华软新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17】664 号)
第四条、第四十八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第三条、第五十七条的规
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斌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华软新元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4.1.4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负责人郑秀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华软新元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股转
系统公告【2017】664 号)第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给予华软新元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张斌、郑秀莉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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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监管措施,公司将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规范动作意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各方面运行正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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