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0
公告编号:2020-032
证券代码:835270 证券简称:华软新元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华软新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0 年 8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8 月 1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北京华软新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软新元”)
张斌,华软新元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郑秀莉,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资金占用,并未及时进行披露,后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进行补充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0-032
2019 年 10 月 28 日,华软新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斌告知公
司供应商将公司从银行借入的原采购资金转入张斌的个人账户及其指定账户。张斌通过上述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日最高余额为 4,687,000 元,占公司 2018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83.07%。截止 2020 年 5 月 31 日,尚有 1,389,148.71 元(含利
息)未归还。
华软新元未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后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进行补充披
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17】664 号)第四条、第
四十八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第三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张斌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华软新元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1.5 条、4.1.4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郑秀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华软新元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股转
系统公司【2017】664 号)第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拟决定:
给予华软新元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张斌、郑秀莉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编号:2020-032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避免资金占用,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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