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01
浙江麦格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康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
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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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或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康宏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浙江康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投智汇 指 杭州金投智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康宏股份向金投智汇、郑洁瑜定向发行200万股股票
本次定向发行 指 的行为
发行对象 指 金投智汇、郑洁瑜
《认购协议》 指 《关于浙江康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股票发行方案》 指 《浙江康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康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 指 指本次发行前公司所有股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合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信息披露细则》 指 (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
《业务细则》 指 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投资者管理细则》 指 (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
《业务指引第4号》 指 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浙江康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验资报告》 指 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326004号《验资报告》
本所 指 浙江麦格律师事务所
财通证券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浙江麦格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康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
法律意见书
麦格书(2016)第160206号
致:浙江康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管理办法》、《业务规则》、《投资者管理细则》、《业务细则》、《业务指引第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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