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公告编号: 2017-011
证 券 代 码 : 8 3 5 2 5 5 证 券 简 称 : 乐 宝 股 份 主 办 券 商 : 光 大 证 券
上海乐宝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7 年 6 月 12 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 3 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的规定,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
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
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11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及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影响本公司本报告期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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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七、备查文件目录
( 1)《上海乐宝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 2)《上海乐宝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上海乐宝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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