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2
证券代码:835243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释义
西安炬光、炬光、公司、
指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公司
本股票激励计划、本计 以定向发行股票方式,对公司管理人员及关
指
划 键员工进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认购取得的公司股
激励股票/标的股票 指
票
发行价格/授予价格 指 发行对象认购公司股票的价格
激励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北京分公
发行完成 指
司完成登记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最近一次被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西安炬光
公司章程、章程 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章 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和原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股权激励计划。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二)倡导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理念,建立股东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优秀员工之间的持续性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为建立多元化、持续性的员工激励与股东回报制度夯实基础,匹配本公司长期业务发展战略,提高公司薪酬竞争力,吸引与保留优秀员工,应对市场人才竞争压力。
二、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内部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应当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股票激励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股票激励计划参与者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为股票激励计划的执行机构,负责拟定和执行股票激励计划,并在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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