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1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5238 证券简称:泰克贝思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泰克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互联网文化创
意产业园27号楼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寿平、俞秀杰
结论性意见:
经验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业务规则》、《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17-027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全体与会股东签署的《北京泰克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京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京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泰克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泰克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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