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华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物华股份资讯
2019-08-28 18: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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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28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5224 证券简称:物华股份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河北物华循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 2019 年1月1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 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 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 号) (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告的企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告编号:2019-013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且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物华循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物华循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13

河北物华循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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