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35224 证券简称:物华股份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河北物华循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政策、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财会[2018]15号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
公告编号:2019-006
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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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从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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