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华股份:关于公司收到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补发公告
物华股份资讯
2018-08-28 16:41:4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8-28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代码:835224 证券简称:物华股份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河北物华循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补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18年4月2日

生效日期:2018年4月3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北物华循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能按照法律规定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生产厂区部分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和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执行标准》的规定,行政处罚如下:

1、处以伍万元(:50,000.00元)罚款。


公告编号:2018-017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规则理解的不是很清楚,处罚通知未能及时告知主办券商,造成未能及时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按处罚要求支付罚款,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
(一)应对措施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环保要求生产厂区物料全覆盖。

公司今后加强对处罚公告的管理工作,加强和券商之间的沟通,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河北物华循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