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团膳:印鉴管理制度
华鼎团膳资讯
2023-04-28 17: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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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5222 证券简称:华鼎团膳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湖北华鼎团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印鉴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北华鼎团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华鼎团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湖北华鼎团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孙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等)、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含电子章)。

第二章 印章刻制和颁发

办理。需刻章的部门应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财务部安排到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及孙子公司的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
第四条 印章刻制完成后,财务部应留下印模,并发布印章启用通知,明确印章启用日期、启用印模,发放单位、使用范围和印章管理人员,以便备查并做好印章使用台账。
第五条 公司原使用印章需作废时,由印章管理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经批准后,交公司财务部处理。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将旧印章收回,并建立印章废止登记台账,必要时需发布印章作废公告。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六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进行保管。负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
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其中,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财务印鉴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及孙子公司印章由各部门及孙子公司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等信息。
第七条 公司印章管理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用规范,建立印章使用台账,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应迅速向公司财务部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损失。
第八条 从各类印章启用之时起,印章管理人员将对该印章使用的正确性负责,对因印章保管不慎、使用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害的,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公司及孙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
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孙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及孙子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孙子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及孙子公司公章情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六)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十条 印章使用的审批权限:
(一)下列情况之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批准: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2.以公司名义与外单位或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3.对外的申请、报告、函告、承诺书、确认书;4.其他重要经济活动或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二)对内加盖公司部门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须经对应的部门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批准。
(三)对外使用部门印章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并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批准。
(四)公司员工使用介绍信外出办理公务,须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一条 印章使用程序:
(一)经办人在 OA 上填写并发起用印申请,按照审批权限,审批人批准同意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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