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关于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天衡专字(2018)00670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天衡专字(2018)00670号
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固德威”)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18)012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江苏固德威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固德威管理层编制的《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专项说明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江苏固德威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专项说明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江苏固德威编制的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作为江苏固德威披露2017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未经本会计师事务所书面认可,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4月23日
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注册的公司,由原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现就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如下(更正后报表金额大于原报表金额为正差,反之为负差)。
一、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差异情况说明
1、应交税费
(1)2015年度
原报表金额145,781.11元,更正后报表金额719,569.94元,差异金额573,788.83元,
具体情况如下:
事项 调整金额 备注
本公司调整2015年度应交税费-城建税 334,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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