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7
北京美中双和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版)
北京美中双和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版)
为保证北京美中双和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具体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四、考核机构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及批准本考核办法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人事部门等负责协助相关考核工作,包括数据收集、提供、复核等,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北京美中双和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版)
董事会可在每一会计年度开始之日起两个月内下达合理的公司年度经营管理指标,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激励对象职责不同确定其相应的考核指标。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后,激励对象有权对照各自的考核指标自行进行评估,主要依据其日常工作情况、绩效指标及完成结果、职位等进行评分。
若考核指标对某一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有具体要求的,该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有权聘请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作为激励对象的该项考核指标是否达标的依据。
人力部门汇总激励对象的考核材料并上报董事会。董事会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审议确认考核结果,并将意见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划分为:
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
60分以上(包括本数) 合格
60分以下 不合格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将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依据,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应当将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0%按照原认购价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者其指定对象,若连续2会计年度或者累计3会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应当将其间接持有的所有的公司股份按照原认购价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者其指定对象。
六、考核日
本次股权激励的考核日自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七、限售期间与次数
1、限售期间
本次股权激励的限售期将自持股平台取得的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算,限售期为36个月。
2、考核次数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八、考核程序
北京美中双和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版)
公司人力部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十、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部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股权激励的有效性,考核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人力部门重新提交修订后的绩效考核报告给董事会。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十一、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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